转发校团委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6级新生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及团籍管理工作,科学管理学生团籍档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团组织关系接转

(一)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新生团员入学后,应向所在院系、医院团委(团总支)递交团籍档案、团员证及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其中,凡未退团或脱团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均需接转团组织关系。请各院系、医院团委(团总支)将新生相关资料收齐后,于10月10日之前提交盖有印章的《2016级新生团籍档案登记表》(附件1)到各校区(园)团工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其余档案由各院系、医院团委(团总支)妥善保存。(办理时请务必以院系、医院为单位统一办理,跨校区的院系可分校区办理,附属医院统一至广州北校园办理;请各院系、医院团委(团总支)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转入组织关系时间:2016年8月26日,转接后交于学生自己保管。)

(二)有团籍档案无团员证者,同意转入组织关系。团员证由各院系、医院团委(团总支)于10月10日前统一提交申请表到校团委补办。校团委原则上不接收新生个人提交的补办申请。

(三)有团员证而无团籍档案者,同意转入组织关系。该生需自行联系生源学校补办团籍档案,于2016年10月20日前提交院系团委统一存入学籍档案。

(四)无团籍档案又无团员证而只持组织关系介绍信者,同意转入组织关系。团员证由各院系、医院团委(团总支)于10月10日前统一提交申请表到校团委补办。同时,该生需自行联系生源学校补办团籍档案,于2016年10月20日前提交。

(五)无团籍档案、无团员证且无组织关系转出证明者,原则上视为非团员。

(六)还未批准成立团组织的新建院系,收齐新生团员证并填写《2016级新生团籍档案登记表》,由辅导员签名确认后统一送至各校区(园)团工委办理转入手续。

 

二、新生团籍档案管理

(一)为完善团员档案材料管理制度,各院系、医院团委(团总支)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后,应由团委(团总支)组织部门以团支部为单位,对团员档案材料进行归档保存,科学管理。

(二)团员证应由团员本人持有并保管,如有封存在团籍档案材料内的,请自行抽出。

(三)各院系、医院团委(团总支)要组织各基层团支部认真填写《2016级新生团籍档案登记表》(附件1),除提交校团委外,自行做好留档工作。

 

三、团员证补办流程

(一)各院系、医院团委(团总支)统一收集整理好申请补办团员证的团员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入团时间、入团地点和单位等),填写《申请补办团员证团员信息统计表》并盖章(附件2)。没有提交《申请补办团员证团员信息统计表》或信息统计表无盖章的,校团委将不予补办。

(二)各院系、医院团委(团总支)统一收齐补办团员证团员的小一寸照片(请在背面注明姓名,学号)及5元/人的工本费、统计表一式两份,交各校区团工委办公室办理(珠海校区需到广州南校园或东校园办理)。

 

附件1:2016级新生团籍档案登记表-1.docx

附件2:申请补办团员证团员信息统计表.docx

 

 

 

 

文章来源: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