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各团支部、各班级:

今年35日是第54个学雷锋纪念日和第18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校师生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推进我校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相关工作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广东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校团委决定在3月份开展2017年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以下简称“行动月”)。我院响应校团委的要求,开展如下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73

 

二、活动主题

i志愿 爱生活

 

三、活动内容

围绕“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人才培养目标,全校师生在建设和谐校园(医院)、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深化社区关爱互助等领域开展有专业特色和行业特色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一)各团支部设立实践委员,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

按照《关于推进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附件6)精神,2016级及2015级本科生各班级的基层团支部在支部委员中增设“实践委员”一岗。结合我院实际,可由组织委员暂时兼任。请各团支部于321日前将本单位实践委员名单交至各级联系人处。

基层团支部的实践委员,主要职能为组织团支部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与支部其他委员共同推动本支部团员综合素质提升等工作。校团委将于本学期组织实践委员进行培训,推动志愿服务在基层团支部的常态化开展。

 

(二)集中开展“做注册志愿者,办理志愿者证”活动。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团粤联发〔201432号)的有关要求,为更好贯彻《关于推进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的精神,现要求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全体学生在广东省志愿者网站(http://www.gdzyz.cn/)进行网上登记注册。(详细操作指南见附件)

2015级、2016级各团支部的实践委员以及2014级各团支部的组织委员在321日前加入“环境学院志愿时系统”交流群(QQ群号:623483065),作为本项工作的联系人。

若个人在注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将问题汇总至各班的实践委员或组织委员处。

 

(三)开展“和谐社区、服务社会”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根据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等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我院实际,倡议各团支部,要以“专业特色”和“行业优势”为抓手,开展及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一是开展与专业(行业)相关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如环境保护、科普教育、社会服务咨询等群众切身需求的活动并提供专业服务支持。

二是加强公益实践教育和志愿者培训,规范各单位志愿者管理和提升志愿者综合素质,积极探讨公益创新的内涵。

三是鼓励以“就近服务”为原则,引导师生服务校园及学校周边社区,关心和关怀身边需要帮助的同学、校工等,提供常态化志愿服务,营造绿色校园及和谐社区。

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学雷锋活动,可每周将相关新闻稿发至校团委新媒体中心,“中山大学团委”微信公众号将择优展示。请各活动组织单位注意收集好活动期间的照片、媒体报道、视频等相关素材,校团委将于4月份开展“行动月”评比,优秀项目将获得奖励(另行通知)。

各单位请于41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含新闻稿和图片)到各级联系人处。

 

各级联系人及电话、邮箱:

2016级联系人:韩正洋 17328304034  hanzy0212@163.com

2015级联系人:赵宏锋 15816692132  1771469118@qq.com

2014级及港澳台生联系人:田岱雯 13926075304  523950123@qq.com

总联系人:朱梦琪 13719204314  2366845203@qq.com

 


附件1 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用户手册.pdf

附件2 广东注册志愿者证用户手册.pdf

附件3 广东志愿者平台注册Q&A.docx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2017319

文章来源: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