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环境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11年我校拟面向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和管理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环境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环境工程工程硕士具体教学及管理工作由中山大学环境工程系负责。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二、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由我校自行确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2011年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省统一报名平台。专业学位代码:430100,领域代码:430130,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7月1日至14日:考生登录广东省学位办网站(http://xwb.gdhed.edu.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报名
7月15日至18日:考生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广东省现场确认点有3个: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学生文体活动中心、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③深圳市南海大道深圳大学老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处)。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忌筛葑约旱氖导是榭鲅≡裣殖∪啡系惚⒔环?、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打印资格审查表。
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和学位中心[2005]34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科80元。
有关具体事宜请查看广东省学位办网上公告,若省学位办后期有另行规定,以省学位办规定为准。
3.准考证发放
10月16日后(10月28日前),考生可在省学位办网站(http://xwb.gdhed.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省学位办和招生单位均不再另行发放。
4.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进行政治理论面试及复试前对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基本录取要求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安排在2011年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ysu.edu.cn/zsw/index.php)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资格审查前,考生须登录省学位办网站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时,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研招办备审。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证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1.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忌蹦曛豢裳≡?个培养单位报考。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确定“GCT”合格分数线??忌摹癎CT”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即录取当年有效)。
“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GCT的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自定的GCT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需持本人GCT成绩单、第二阶段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到我校参加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科目为《环境工程学》,参考书是蒋展鹏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环境工程学》;面试主要考查学员从事相关的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技能和业绩。
五、考试时间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定于2011年10月29、30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忌氤】际允?,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第二阶段考试安排在2011年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将通过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结合考生体检情况和工作业绩,择优录取。但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1.课程设置
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英语、大气污染控制工程、高等水处理、环境化学等。
选修课:环境材料与清洁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与评价等。
2.学制三年,在职不脱产学习,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授课时间安排在周末。上课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
3.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习费用
学费每人每年12000元,三年共计36000元,分学年收缴,每学年开学缴清,教材资料按所需资料实际成本另收。学生在读期间,一切人事档案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生返校学习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九、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南校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地环大楼B座101环境工程系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4115065
东校区:广州大学城中山大学北学院楼B118室
联系电话:(020)39332690
联系人:<丁>老师
E-mail:esehg@mail.sysu.edu.cn
网址:http://20250401095500-jjwt-cene0.wlgyz.cn/(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 84111686,(020) 84113696
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index.php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邮编:510275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