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招生细则

发布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细则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大研院[2015]3号)、《中山大学2016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关于做好2016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研院〔201561号)》制定。

 

一、招生原则

选拔和招收“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直博生和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免试硕士生须坚持择优选拔,优中选优,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招生导师

    我院获中山大学2016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的招生导师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王雪梅、仇荣亮、杨崧、陈光浩。

 

三、招生名额

1、我院关于中山大学2016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的招生名额共4个。其中,可招收“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直博生2人,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免试硕士生2人。

2、获本计划支持的导师2016年招收获本计划资助的直博生或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免试硕士生不超过1名。

3、招收本计划的直博生名额不占本单位2016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计划,招收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免试硕士研究生须占用本单位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但不占用进入博士阶段年份(即2018年)各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计划。

4、获招收直博生计划的导师,如确因没有合格生源,未能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到“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直博生的,可将该计划用于招收普通直博生;获招收硕博连读生计划的导师,如确因没有合格生源,未能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到“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硕博连读生的,可将该计划用于招收普通硕博连读生。

5、进入本计划的导师,也可在一年级结束刚进入二年级的本校在读直博生或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具体要求请参见《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大研院[2015]3号)。

四、选拔对象及条件

1、符合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2、获得“985工程”高校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本科成绩综合排名在全年级同专业前30%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就读本科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突出的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4、通过全面考核后,参与试点导师同意招收并亲自培养。

五、资助方式与额度

1、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有关规定,获本计划资助研究生的资助总金额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构成。

2、本计划的资助金按12个月发放,资助金额不低于以下标准: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直博生

平均5800/

平均6300/

平均6300/

平均6300/

平均6300/

70000/

76000/

76000/

76000/

76000/

硕博连读生

平均3600/

平均5600/

平均6300/

平均6300/

平均6300/

44000/

68000/

76000/

76000/

76000/

 

六、申请、考核及录取工作

1、达到条件申请报读该计划的学生请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及《中山大学“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该表请在公布推免办法的通知里下载,纸质版需在复试时提交)。

2、学院及导师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具体的考核时间。

3、学院组织对确定的考核人选进行考核,择优确定拟接收的“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名单。学院将拟接收的“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的申请及考核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对虽未进入“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拟接收名单,但达到我校接收免试研究生要求的,可接收为本计划之外的直博生或免试硕士研究生。

5、其他相关工作参照《中山大学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相关说明

1、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一般不得作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特殊原因,直博生需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硕博连读生需在硕士阶段毕业的,自确定退出本计划之日起,终止其享受本计划资助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