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含大气科学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
一、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及相关招生人数信息,详见附件。
二、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请各位考生于2016年3月25日(周五)下午15:00-16:30持本办法第二条资格审查所列资料到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一楼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会议室办理复试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复试具体安排
资格审查合格同学准予参加复试,学院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安排复试,我院具体复试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周六)。上午9:00—11:30笔试(专业课笔试);下午14:00开始面试。复试合格者需进行体检。
各专业复试安排如下:
专业 | 方向 | 笔试时间 | 笔试地点 | 面试时间 | 面试报到地点 |
070600 气象学01 |
| 2016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 |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B202 | 2015年3月26日下午14:00开始 |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三楼大气会议室 |
070600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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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0 环境科学 01 |
|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B401 |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六楼环境科学系会议室C608 | ||
083000 环境工程 02 |
| 中山大学南校区第一教学楼1302 |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一楼环境学院会议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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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085229) | 环境工程 | 中山大学南校区第一教学楼1302 |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一楼环境学院会议室 | ||
环境规划与评价 |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B401 |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六楼环境科学系会议室C608 |
注: 0706大气科学一级学科笔试复试科目为F3804计算方法、F3805污染气象学和F3806天气学3门任选一门参加复试,请于2016年3月25日(周五)下午复试报到时,将选择的复试科目报给招生单位。
四、体检安排
1.拟录取考生需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3月25日、28、29日(周末无法安排体检)14:30-17:00,体检地点为:南校区门诊部。如确需在东校体检,请在25/29日到东校区门诊部进行体检。
请考生做好时间安排,及时进行体检,以免影响录取结果,体检可提前进行,费用自理。
2.体检说明
南校区:体检无需空腹,上下午均可抽血;参考收费标准:82.5元/人。
东校区:抽血(上午09:00-13:00),放射(25日上下午,29日下午14:30-17:00);参考收费标准84.5元/人。
3.复试体检标准依据以下文件执行:
1)《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2)《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3)《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
五、复试录取结果公布
复试录取结果于3月28日(周一)上午10时左右公布(张贴于地环大楼环境学院公告栏),公布后请拟录取考生于10:30到地环大楼B401集中,届时会发放调档函、政审表等复试录取材料并讲解相关要求。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领取调档函、政审表,可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委托书(双方签字)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他
1.研究生院将于5月10日后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为保证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请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预留好充足时间;如通讯方式有变更,请复试报到时登记新的联系方式。
3.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如有疑问,请致电020-39332741,或电邮huzhl3@mail.sysu.edu.cn。
附件: 复试名单及招考计划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8日
文章来源: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