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级“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发布日期:2014-04-17
学院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
根据学生处相关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13年勤工助学院级评优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奖励项目、对象及名额
院级勤工助学先进个人:面向我院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公益岗学生可参评),评选名额为10名,学院将对获奖者颁发证书。
二、评选条件
1、评选时段: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2、参评“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条件:
(1)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品德良好,态度端正,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
(2)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
(4)依时守时,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工作能力较强,能较为出色地完成用工单位交办的工作,并能如实登记劳动时间;
(5)坚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评选时段在岗,且在岗时间不少于10个月;
(6)评审时段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7)学习刻苦认真、态度端正,同等条件下成绩优良者优先。
三、材料提交时间、提交方式及联系人
申请人请于4月25号下午17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环境学院学工办B218,电子版需同时发至指定邮箱,498838403@qq.com。
联系人:范汉杰,联系电话:13824479614(66961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