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2006-2007学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各学院、实体系、附属医院:

为鼓励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自2006年起国家设立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和台湾学生奖学金。根据教育部有关的通知精神,现将20062007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和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面向在内地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1、本科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4000元,二等奖每人3000元,三等奖每人2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3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

三、名额分配

1、我??缮媳ń逃康母郯募盎妊毖Ы鸷蜓∪斯?/span>301名,其中本科生274名,研究生27名;台湾学生奖学金候选人共8名,其中本科生6名,研究生2名;

2、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附件1中打*的表示符合条件的学生才申报,申报等级根据其学习成绩和实际表现由院(系)推荐;

3、研究生港澳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不分配名额到院(系),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由院(系)择优排序推荐;

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最终的评审结果以学校发文为准。

四、申请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台湾学生奖学金特殊条件);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本学年度已获得其他捐赠奖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评。

五、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学年度中山大学本科生捐赠奖学金登记表》或《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或《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还需提交加盖所在院(系)教务章的上学年成绩单;华侨学生需提交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侨务部门核发的华侨身份证明书;

2、所在院(系)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表现,提出推荐意见,初评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连同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1127(周一)前排序上报至学生处(108室)或研究生院管理处(207室),本科生《建议获奖名单表》电子表发到adosa123@163.com研究生《建议获奖名单表》电子表发到huangrm@mail.sysu.edu.cn

3、学生处及研究生院管理处汇总院(系)的初评结果提交学校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

4、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评审结果上报教育部港澳台办评审。

六、相关表格可在学生处主页――奖励管理――表格下载或研究生院主页――管理工作上下载

联系人:学          老师  老师     84110886;

     研究生院管理处  黄老师             84110784

 

附件:120062007学年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本科生)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本科生);

   3、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本科生);

   4、港澳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研究生);

5、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