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5-2006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山大学2005-2006学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时上报评选材料,做好今年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本科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在校二、三、四、五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且2005-2006年度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8%
研究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在校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含06级提前攻博、硕博连读博士生)
二、名额分配
本科生1名,博士或硕士1名。奖励金额:5000元/人。
中山大学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在10名优秀学生获得者中提名一名特别优秀者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特等奖的评选由宝钢教育奖评审委员会按相关程序评审确认。
三、上报时间
2006年9月25日
四、报送材料
本科生:填报《中山大学本科生捐赠奖学金登记表》(附主要事迹,内容关于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以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以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研究生:填报《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附相关资料同上,并同时应反映科研能力和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以上表格请在本站“资源下载”处下载
有关表格请各班汇总后于9月25日前交到学院学工部辅导员王敏丽老师处,并将电子版发至wangmli@mail.sysu.edu.cn。
五、2005-2006年度其他奖项的评选将在9月下旬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学工部:84112485 王老师
环境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