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回报社会助学金的通知
环境学院·大气学院各年级同学:
根据捐赠项目要求开展2016-2017学年回报社会助学金评选(回报社会助学金项目详情可点击http://www.gbtc.net/查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项目新评对象:2016-2017学年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名额50人(全校)。
2、项目续评对象:2015-2016学年已获得回报社会助学金且2016-2017学年在读的学生(含在中山大学升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
二、资助金额
助学金5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三)学习勤奋,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成绩年级排名前50%且无不及格科目;
(四)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四、申请所需材料
1. 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2. 中山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复印件需院系审核加盖核对章并签名);
3. 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成绩单原件(需加盖院系或学校教务专用章,学院统一打印);
4. 申请新评的学生撰写回报社会志愿书,字数不限,内容主要为2015-2016学年在校学习、参与公益活动的情况以及对于如何通过个人的行动回报社会的认识或感悟,落款需亲笔签名。
申请续评的学生撰写一份个人总结,字数不限,内容主要为2015-2016学年参与助学金见面会学习后的心得、感悟以及对回馈社会的志愿和承诺,总结落款需亲笔签名。
五、评选程序
(一)申请人(含新评和续评)于5月6日17:00前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北学院楼B218,“中山大学助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表发送至:745933835@qq.com;
(二)捐赠方计划于5月14日在东校园举行新评学生评审面试、续评学生见面会并最终确定获助名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他说明
(一)根据捐赠方要求,项目优先评选2016-2017学年未获得其他助学金超过3000元的同学;
(二)该助学金款项将于2016-2017学年分两个学期进行发放,每个学期发放2500元;
(三)捐赠方每学年将举办5至6次助学金见面会,原则上获助的学生需完整参加见面会?;裰薰嗜毕?、多次请假缺席、参加见面会中途早退均被视为自动放弃受助资格,资助款将被停发。
联系人:王敏丽 联系方式:020-39332732
附件2: 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 中山大学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环境学院学工办
2016年5月1日
文章来源: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