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下发的《关于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和《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规定》,决定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以下简称奖励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五期奖励计划总结工作
第五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已于2016年6月毕业,为做好第五期奖励计划总结工作,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附件1)填写《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升学、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报至学院。
二、第六期奖励计划候选人遴选工作
1.奖励介绍:
(1)名额:我院共1人。
(2)奖励金额:500元/人/月,按照10个月发放,共计5000元/人/年。
(3)续评考核:学校根据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要求,对获奖学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的学生,可以在本科阶段根据学制连续享受3年奖学金。考核合格的条件与参评条件一致。
2.参评条件:
(1)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关于申请所有奖学金项目应该具备的条件的相关规定;
(2)2015级,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就读的本科生;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愿意为祖国建设服务;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学生处最新公示的名单为准);
(7)努力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在评选单位(年级、班级或者专业)前50%(包括50%)。
3.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申请者登录学生处网站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奖学金系统)申请,同时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①《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双面打?。?/span>
②本人亲笔书写的《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信》纸质版(手写及手签)和电子版;
③2015-2016学年度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
(2)院系初审
院系审核申请材料,并确定候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提交《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名单汇总表》(附件5);
(3)学生处组织复审
学生处组织评审工作小组复审,将复审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推荐获奖学生名单;
(4)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组织终审并确定获奖名单。
4.材料提交要求:
(1) 所有申请材料需于10月8日11:30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院不再受理。
(2)纸质版材料请交至学工办(环境大楼A106),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863994639@qq.com。
5.联系电话:020-3933273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9月30日
文章来源: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