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通知要求,现开展我院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奖学金类型及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金额:博士3万元/人,硕士2万元/人;

对象: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正常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报送材料:《中山大学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成绩单须有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签章,2016级新生除外)、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研究生奖学金加分汇总表;

具体要求见附件1

2、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

奖励金额:1500/人;

对象: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学习满一年的在册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

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参评单位汇总表》、研究生奖学金加分汇总表;

具体要求见附件1。

3、光华教育奖学金

奖励金额:1500/人;

对象: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学习满一年的在册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

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参评单位汇总表》、研究生奖学金加分汇总表;

具体要求见附件1。

4、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滔环保奖学金

奖励金额:10000/人;

对象: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学习满一年的在册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

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滔环保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奖学金加分汇总表;

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名额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中滔环保奖学金

光华教育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奖

合计

博士研究生

环境工程

3

1

1

1

8

环境科学

1

1

学术学位

硕士研究生

环境工程

4

1

1

1

1

10

环境科学

1

1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环境工程

1

1

0

1

5

环境评价

1

1

合计


3学硕4专硕1

7

2

6

23

(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仅为推荐名额,能否获奖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最终公布结果为准)

 

三、评审(含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参评者按参评类型及要求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各类申请表格见附件2),并提请导师审核推荐(国家奖学金在表格“推荐意见”栏填写),之后按规定时间向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申请材料(按报送材料要求提交,含纸质版及电子版,详见附件1)。提交材料的左上角注明:学号,姓名,邮箱。

2、班级评议:班长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资料复核及初评,初评按《中山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评定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进行,如有材料补充需在班级评议阶段完成。

3、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详见附件3)按《中山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评定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

(注:可以同时申报以上多个奖项,但最多只能获一个奖项)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材料:请各班班长于201610101800前将有关申请材料(各类奖学金申请、相应证明材料、研究生奖学金初评排名情况)汇总后交至东校园环境大楼A106胡中龙老师处;

2电子版材料:请各班班长于201610101800前各类奖学金申请表格、班级汇总表(初评排名情况)发至邮箱liuby5@mail2.sysu.edu.cn。

3、请务必按时提交规范完整的申请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附件:

附件1 各类评选细则.zip

附件2 各类奖学金申请表格及汇总表.zip

附件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docx


 

(联系人:胡中龙,联系方式:39332732,联系邮箱:huzhl3@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930

 


文章来源: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