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通知要求,现开展我院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奖学金类型及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金额:博士3万元/人,硕士2万元/人;
对象: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正常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报送材料:《中山大学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成绩单须有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签章,2016级新生除外)、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研究生奖学金加分汇总表;
具体要求见附件1。
2、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
奖励金额:1500元/人;
对象: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学习满一年的在册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
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参评单位汇总表》、研究生奖学金加分汇总表;
具体要求见附件1。
3、光华教育奖学金
奖励金额:1500元/人;
对象: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学习满一年的在册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
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参评单位汇总表》、研究生奖学金加分汇总表;
具体要求见附件1。
4、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滔环保奖学金
奖励金额:10000元/人;
对象: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学习满一年的在册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
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滔环保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奖学金加分汇总表;
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名额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中滔环保奖学金 | 光华教育奖学金 | 优秀研究生奖 | 合计 | |||
博士研究生 | 环境工程 | 3 | 1 | 1 | 1 | 8 | |
环境科学 | 1 | 1 | |||||
学术学位 硕士研究生 | 环境工程 | 4 | 1 | 1 | 1 | 1 | 10 |
环境科学 | 1 | 1 | |||||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 环境工程 | 1 | 1 | 0 | 1 | 5 | |
环境评价 | 1 | 1 | |||||
合计 | 博3学硕4专硕1 | 7 | 2 | 6 | 23 |
(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仅为推荐名额,能否获奖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最终公布结果为准)
三、评审(含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参评者按参评类型及要求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各类申请表格见附件2),并提请导师审核推荐(国家奖学金在表格“推荐意见”栏填写),之后按规定时间向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申请材料(按报送材料要求提交,含纸质版及电子版,详见附件1)。提交材料的左上角注明:学号,姓名,邮箱。
2、班级评议:班长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资料复核及初评,初评按《中山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评定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进行,如有材料补充需在班级评议阶段完成。
3、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详见附件3)按《中山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评定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材料:请各班班长于2016年10月10日18:00前将有关申请材料(各类奖学金申请、相应证明材料、研究生奖学金初评排名情况)汇总后交至东校园环境大楼A106胡中龙老师处;
2、电子版材料:请各班班长于2016年10月10日18:00前各类奖学金申请表格、班级汇总表(初评排名情况)发至邮箱liuby5@mail2.sysu.edu.cn。
3、请务必按时提交规范完整的申请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附件:
附件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docx
(联系人:胡中龙,联系方式:39332732,联系邮箱:huzhl3@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9月30日
文章来源: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