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境学院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环境学院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本科班级:
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16学年本科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年通过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参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诚实守信,勤俭节约。
学生在申请奖学金或助学金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将给予其取消参评资格、收回获得的奖学金或助学金等处罚。
各资助项目名额分配见附件2。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逸仙励志奖学金等申请条件见附件1。参评捐赠奖学金须获得二等或以上的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工作程序
(一)10月10日~10月11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系统及书面申请。
参评奖学金评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登陆奖学金系统进行在线申请。
申请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助学金书面申请,并按相关评选要求填报申请资料(详细见附件3、附件4)及《环境学院2016学年本科生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其中每位候选学生都需向院系提交一份500~1000字的个人申请书(纸质版,A4格式并手写签名),助学金的个人申请书的写法如下:
1、 题目:助学金名称+申请书
2、 抬头:尊敬的+助学金名称+资助委员会
3、 正文:正文内容包含自己的基本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申请原因等。
4、 落款: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人姓名+(学号)
5、 落款时间:2016年10月×日
注意:黄秉熙助学金部分名额、新长城李光煜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徐远志助学金、华裔助学金、回报社会助学金为续评助学金,请大家注意相关通知。
请有意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同学按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并填写《环境学院2016学年本科生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于10月11日前将所有相关资料纸质版和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交给各班班长。
(二)10月11日~10月12日,班级及年级评议工作。
各班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评议,复核是否符合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在综合考虑学生具体情况并经评议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申请材料及班级的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于10月12日下午5点前提交至各年级助理辅导员处。
(三)10月13日,院系审议及公示。
院系助学工作联络秘书将初评结果提交院系学生工作会议审议。经院系审议后,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注意合理?;さ笔氯艘剑?strong>,对通过院系审议的助学金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10月14日,提交相关材料至学校。
学院将于2016年10月14日将通过公示后的《中山大学2016学年本科生助学金初评结果》纸质版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并提交至学生处助学贷款科。
四、提交材料
申报奖学金需登录奖学金系统进行填报,网址链接为:http://ecampus.sysu.edu.cn/sims/
申报助学金需提交各项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
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同学都需要填写《中山大学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项目评选汇总表》(附件5)
院系汇总各资助项目后填写《中山大学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项目评选汇总表》(附件5),如捐赠项目有相应指定的汇总表,院系需一并填写。
四、材料提交方式
纸质版:环境学院学生工作部(环境大楼A106);
电子版:13级:527644689@qq.com;14级:745933835@qq.com;
15级:863994639@qq.com;16级:755041397@qq.com
附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逸仙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申请条件和奖励办法
2.环境学院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项目名额分配表
3.中山大学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助学金评选要求及条件一览表
4.中山大学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助学金评选相关表格
5.中山大学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项目评选汇总表
环境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6年10月9日
文章来源: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