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学生处收集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关于转发学生处收集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
推荐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为了充分展现我校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全校学子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勇于实践、全面发展,学校拟在推荐参评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获奖学生中收集优秀事迹材料,编辑汇总《2015学年中山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本科学生风采录》和《2015学年中山大学捐赠奖学金获奖本科学生风采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
1.收集对象
(1)所有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的本科生;
(2)院(系)推荐具有代表性的推荐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2-3名。
2.事迹材料要求: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及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
(2)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能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事迹感人、格调向上、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罗列成文。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院(系)有较大影响力的院系负责人、专家、学者、班主任、辅导员等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姓名等。
(4)生活照2张(每张大小不超过1M)。
3.编辑要求
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加粗,正文仿宋GB2312三号字体,单倍行距,并以“奖学金类别+姓名”命名。
二、捐赠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优秀事迹介绍和感谢信
1.收集对象:所有推荐获得捐赠奖学金的本科生。(捐赠奖学金:中滔奖学金,Panasonic育英基金奖学金,邹鲁奖学金,佐丹奴奖学金,时代地产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
2.提交材料要求:包括个人事迹介绍和感谢信两部分
(1)个人事迹介绍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
第二部分优秀事迹: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能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事迹感人、格调向上、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罗列成文。
(2)感谢信(8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行文。内容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生动形象,格调向上,充分反映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真诚表达出对捐赠方的感谢。感谢信称谓抬头见附件。
(3)生活照1张(每张大小不超过1M)。
3.编辑要求
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加粗,正文仿宋GB2312三号字体,单倍行距,并以“奖学金类别+姓名”命名。
三、材料报送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打包于11月10日(周四)前发至:
13级:527644689@qq.com;14级:745933835@qq.com;15级:863994639@qq.com;
学生处
2016年11月2日
(联系人:龚婕 联系电话:020-84111679)
文章来源: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