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入党材料移交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林拉洒

学院各毕业生党支部:

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入党材料移交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相关要求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

1对考取本校研究生其他学院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校内转移手续。对其他境内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升学单位党组织。对我院升学的毕业生党员,不用转出党组织关系。

2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转回生源地街道(村委)党支部,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4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建议将组织关系随同档案转移到父母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委。党员出国(境)前,如要保留组织关系,需要向学院党委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填写《2019届出国出境保留党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登记表》(附件8)以及《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附件7),经学院党委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5对延期毕业的党员,在毕业前其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学院党委,需要填写《环境学院党员延期毕业党员情况登记表》(附件4)。

:除个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党员、本院升学的党员及暂缓就业的同学暂时不用转党组织关系外,2019届其他毕业生党员均应在毕业时从学院转出组织关系。此外如有未落实工作,且有特殊情况难以转出的,在提交申请并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可将其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院党委行政党支部,待条件具备后及时转出。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办理程序

在办理组织关系转出事项时,毕业生党员应首先向即将去到的单位或居住地的党组织联系,确定对方是否能接收自己的党组织关系,并且咨询介绍信确切抬头名称及拟转入的党组织的全称(党组织的全称是指党委或者党总支的全称,不能直接转到党支部,然后根据情况填写《党支部党组织关系转出表》(省内,附件1)或《组织关系转出省外登记表》(省外,附件2),交由支部书记汇总,支书以支部为单位收集齐本支部毕业生党员相关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院。

组织关系转到省内其他单位(包括在校内其他院系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只需填写附件1,由学院党委统一在广东省党务管理系统进行相应转出操作,一般无需再开具纸质介绍信。

组织关系转到广东省以外的毕业生党员,填写附件2,以及附件11,由学院统一到学校组织部办理纸质版介绍信后返回给支部书记,由支部书记统一下发。

各毕业生党支部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负责组织好本党支部的党员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请转出党员填写附件1(省内)或附件2、附件11(省外);请未落实工作且无法转出的党员填写附件3,并按照附件9模板提交保留党组织关系申请;本院升学的党员填写附件10;出国出境且不转出的党员填写附件7与附件8,并按照附件9模板提交保留党组织关系申请;延期毕业的党员则填写附件4。

附件1、23、47、8、910、11最终都以党支部为单位提交。附件1、2、34、810的人数加起来总数要等于党支部的实际人数。

注:党组织关系只能转出一次,如果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对方无法接收您的党组织关系,后果由党员本人负责。另外,请妥善保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不补,务必在有效期内及时递交给转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请留意有效期)

 

三、入党材料的管理和移交工作

入党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人员、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预备党员)与入党有关的所有材料。

1、在整理学生档案前,各党支部书记应根据实际情况先填好附件5(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生入党材料整理指引),整理好之后由辅导员进一步核对(需要填写核对签名项),核对无误后将纸质版交学院林拉洒老师备案。

2、各支部书记根据《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生入党材料整理指引》(附件5)的指引,做好毕业生党员材料清查和整理工作,初步填写《学生党员档案移交清单》(附件6)电子版和书面版,连同入党材料一起交至毕业班辅导员,经辅导员复核汇总后移交至学生档案馆,并同时交学院党委备案。

3、党员材料去向说明:

1)出国出境、工作未落实的正式党员,就业、回生源地、升入外校、就读本校其他学院的党员以及入党申请人员,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2)组织关系留在我院的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工作未落实暂时无法转出党组织关系的预备党员、入党申请人员,其入党材料由学院党委保管;

3)出国出境以及工作未落实,且组织关系转出的预备党员、入党申请人员需要本人到东校区学工办(环境学院楼A106签领入党材料,并随介绍信带到转入的党组织。

4)本院升学的预备党员以及入党申请人员的入党材料,将在清点后由研究生辅导员签收,并在开学之后交由党支部书记管理,继续保留在学院学工办。

 

四、材料提交要求说明

1、电子版附件(附件1、2、3、45、6、10命名为××党支部附件×,附件7、89、11命名为××人附件×)均以党支部为单位提交sysuesesdw@163.com;纸质版只需提交附件56、79、11,同样以党支部为单位提交至学院学工办(环境学院楼A106)。

2、提交时间:附件1-11提交时间和组织关系保留申请提交时间均为6月9日晚上12点前。

如有疑问,可联系:许嘉文   电话:13826029713

                                      

中共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