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人:胡中龙

学院各二级单位、各部门、各支部:

      根据《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拟按如下方案实施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一、教育主题

      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校园环境”为主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员为引领、面向全校师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教育学习,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和师生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纪律观念、强化纪律执行,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为学校、学院新时期的改革发展和“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教育学习对象和内容

       纪律教育对象是学院全体师生员工,重点是党员干部以及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和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各单位、各部门要注意区分不同对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教育学习活动。主要内容(具体学习资料见附件)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牢记“五个必须”,反对“七个有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奋力开创学校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抓好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重点组织学习十九大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党章意识,自觉尊崇党章党规,严守纪律底线。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今后日常工作中,做好《中山大学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手册》的宣传学习,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走向深入。

(三)开展保密法治教育,强化教职员工的保密意识。重点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山大学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汇编》,普及保密法律知识,明确保密法纪要求,确保全校师生识密懂密,切实增强国家安全观念、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防窃密、防策反、防渗透能力,坚守保密红线底线,筑牢新形势下的保密防线,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四)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底线红线意识。加强违纪违法案件剖析通报,引导广大师生党员以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加强保密警示教育,深刻吸取典型泄密案例的教训,深刻认识泄密案件造成的危害,切实增强国家安全观和敌情观念,提高防范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三、教育形式和载体

(一)举行面向师生的专题辅导报告。各部门及教工支部要组织一次面向本单位教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引导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增强廉洁从教、廉洁从政、廉洁从医、廉洁修身的自觉性。

(二)开展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充分利用校纪委官方微信平台“中山大学纪委”,随时随地查阅、学习党规党纪、保密法治等原文、图文解读、案例剖析等纪律教育内容,增强学习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三)组织领导人员的专题学习。学院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细则(试行)》《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对领导人员实行问责的实施细则(试行)》《中山大学党政领导人员保密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责任担当,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四)开展谈心谈话、提醒谈话。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抓早抓小,用好谈心谈话、提醒谈话记录本,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至少开展一次对所在单位(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谈心提醒教育以及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人员的提醒谈话。

(五)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校园环境”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集中观看《政治糊涂,自筑囚笼》、《蜕变的初心》等警示教育片(可到学工办借阅光盘),学习保密知识读本、保密杂志等。进一步强化底线意识、纪律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教、廉洁从政、廉洁从医、廉洁修身的自觉性。

(六)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学校纪委办公室将组织2017年9月以来提任的副处级以上领导人员前往广东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自行组织有关参观活动。

四、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把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认真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在开展活动中,请及时将特色活动、创新做法或亮点等情况,请形成电子版材料报至学院党建邮箱(sysuesesdw@163.com)。

      各支部于10月8日前将本支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总结报告电子版发至学院党建邮箱(sysuesesdw@163.com)。

 

 

 

                                                                                        中共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4日

                      (联系人:胡中龙,联系邮箱:sysuesesdw@163.com,联系电话:020-3933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