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的通知和实施意见

发布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2010〕3号

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的通知和实施意见

各系、所、中心:

  根据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整改工作复查的通知》(设备〔2009〕14)、保卫处《关于做好实验室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保卫〔2010〕075号)的文件精神,针对近期学校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事故隐患,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良好的实验环境,学院实验中心将组织对所有进入实验室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并作为实验室安全制度长期执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本科生实验室安全教育由授课老师在实验课的第一节课讲授该实验课及相关实验室的安全知识和规章制度(本学期已经开始的实验课在近期补讲),承担实验课辅助教学的实验中心相关人员协助提供实验室安全教育内容。

二、研究生和进行开放性实验的本科生实验室安全教育由实验中心负责,实验中心在每学期初组织讲授科研实验室安全守则和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实验中心对接受过安全教育的学生名单存档备案,未接受过安全教育的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