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发布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山大学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的精神和有关选举的规定,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简称环境学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常设小组由环境学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环境学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常设小组成员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由学校教代会环境学院代表团向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主席团审议后,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在充分听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由大会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三、环境学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常设小组成员名额为9名,可实行等额或差额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为10名,差额比例为10%,差额人数为1人。

四、环境学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常设小组的选举,由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以不同意票少者当选,不同意票数相等时,经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出减少或增加小组成员名额的建议,提请大会表决。当选的小组成员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提请大会同意,不足名额可以暂作空缺。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2/3,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书写选票的符号要清楚。如选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视为无效,可以辨认的部分仍有效。

六、大会选举设总监票员、监票员、计票员各1人。总监票员、监票员、计票员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大会通过。总监票员、监票员、计票员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分别对发票、投票、验票、计票工作等进行监督和执行。

七、投票开始前,工作人员要当众打开票箱检验。选举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并由总监票员将实际投票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八、计票完毕,总监票员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举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指定的工作人员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小组成员按得票多者在前排列。

九、本选举办法如有未尽事项,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