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与奖助类名额》的通知

发布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关于我院硕士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与奖助类名额的分配,经过学院学科评议组老师的讨论、修改,现形成以下分配方案,公布如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与奖助类名额

分配方案

一、关于科学学位硕士生名额的分配

1、科学学位硕士生名额按专业分配到系。

2、名额分配原则:

(1)每位教授2个名额;

(2)其他硕导1个名额;

(3)剩余名额按各系硕导数的比例平均分配;

(4)跨专业招生的三位老师(李适宇老师、仇荣亮老师、张仁铎老师)不占用环工名额,如需要招收环工专业的学生,从环科名额占用。

3、以2011年名额为例。

全院共有科学学位硕士生名额60个。

专业

名额1

名额2

名额3

名额合计

硕导(教授)

招生名额

其他硕导

招生名额

大气系

3

6

9

9

2

17

环科系

8

16

5

5

3

24

环工系

3

6

10

10

3

19

合计

14

28

24

24

8

60

(1)硕导人数:环科系13人,环工系13人(计入孟凡刚,不计杜长明、章卫华),大气系12人(计入鲍若峪),共38人。

(2)名额1是教授分得的名额。

(3)名额2是其他硕导分得的名额。

(4)名额1+名额2=52。

(5)名额3算法:各系硕导数*(60-52)/38。

二、关于专业学位硕士生名额的分配

1、专业学位硕士生名额按方向分配到系。

2、名额分配原则:

(1)按各系硕导数平均分配。

(2)环境规划与评价方向的硕导包括环科系与环科所两个单位。

3、以2011年名额为例。

全院共有专业学位硕士生名额40个。

环境工程方向硕导13人,环境规划与评价(包括环科系13人与环科所7人)硕导共20人,因此分配基数为40/(13+20)=1.2。

具体分配数如下表:

专业

方向

硕导数

分配基数

名额合计

工程硕士

环境工程

13

40/33=1.2

16

环境规划与评价

13+7

24

小计

33

40

注:以上分配方案为学院将名额分配至各系的基本原则,各系如何将名额分配至系内各位导师,可不受该分配原则限制。

三、关于科学学位硕士生教育奖助类名额的分配

1、奖助类名额的分配,按照全院科学学位硕士生招生名额总数中奖助类的比例分配到各系。

以2011年名额为例,全院共有科学学位硕士生教育奖助类名额36个,占全院科学学位硕士生招生名额(60个)的60%,因此各系的奖助类名额按科学学位硕士生名额的60%计算。(环科14,环工12,大气10。)

2、类专业、专业学位硕士生在第一年无奖助类名额。

3、关于第一年教育奖助类名额的分配,遵循如下原则:

(1)确定在研一下学期申请硕博连读,并提交《硕博连读及奖助金申请》(附件)的学生优先考虑;

(2)奖助类名额的分配原则上综合考虑免试生与全国统考生的情况,各系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系的免试生奖助类名额与全国统考生奖助类名额。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1年1月10日

附件:

关于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科学学位)享受教育奖助金的规定

为鼓励学生投身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经学院学科学位评议组研究决定,拟录取的科学学位硕士生(包括免试生与全国统考生)中,凡申请硕博连读资格并已取得导师同意者优先申请并享受教育奖助金指标。获得教育奖助金资格的学生,需遵守如下规定:

  1. (1) 由学生本人提交硕博连读申请(申请格式附后),并取得相关导师同意认可;
  2. (2) 在可分配的奖助金名额内,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优先取得学校研究生教育奖助金资格(公费);
  3. (3) 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放弃硕博连读资格;
  4. (4) 因特殊原因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的,需取得导师和学院同意。同时自放弃硕博连读资格之日起,即终止享受奖助金待遇,并按学校规定返还以往所享受的奖助金全部金额。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1年 1月10 日

附: 申请书格式

_____级硕士生(科学学位)硕博连读及奖助金申请

根据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科学学位)享受教育奖助金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人 经过认真考虑,同意并遵守《规定》的各项条款,提出硕博连读申请,请导师和学院批准。

本申请一式三份。学生本人、硕博连读导师、学院各执一份。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导师意见: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