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公示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结果的通知

发布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按照学校要求,我院在复试前提前拟定了复试办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了公示,我院在初试后即进行了复试,现对初试上线考生的复试结果进行公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公示期:2016年6月4日-7日,考生若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具真实姓名向学院反映。

 受理电话与信箱:020-39332741,huzhl3@mail.sysu.edu.cn。


附件: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统考生复试信息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6月4日


文章来源: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