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港澳台硕士生 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上线生源全部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查

1、复试前对考生的初试成绩、报考材料进行审查。

2、报到时向复试考生收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二份,考生需在其中一份复印件正面空白处抄录“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商银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杂费。”并签名。

 

三、复试方式及评分

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设组长1名,组长应对各个复试环节负责。复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复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包括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和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

3.1面试内容

3.1.1外语应用能力考核(30分)

       包括外语口语表达能力、听力的测试。

3.1.2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70分)

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逻辑、表达、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各方面的能力。

3.2面试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3面试办法:

3.3.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

3.3.2面试顺序在面试前随机抽号来决定。

 

四、复试安排

1、报到时间:519日(星期六) 14:00

报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山大学环境学院A107

【注】报到时需填写回邮地址的空白信封(寄送录取通知书用)

2、复试时间:519 14:00

 复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山大学环境学院A104

 

五、复试录取

   1、拟录取名单按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的总和由高到低确定。

2、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0-39332741

邮箱:eeszyn@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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