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学年高年级本科生助学金需求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院2011级、2012级、2013级本科各年级:

做好我校本科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现将报送2014学年高年级本科生助学金需求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困难认定

1、各班应按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规范程序,认真做好2014学年高年级本科生(含内地和港澳台)困难认定工作。

2、各班应以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有需要经济资助的学生申请困难认定:

①对于已被认定的学生,如家庭经济状况无任何改善,可不需重复提交材料,继续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家庭经济状况已明显改善,应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如学生本人申请退出困难认定,须向院系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②对于初次申请认定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应向学工部提交《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附件1,复印件即可,原件自己保留)和《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以班级为单位填写《2014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新增)》(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2013级:472621816@qq.com;2012级:244842286@qq.com;2011级:515925369@qq.com。

 

 

(二)拟定方案

1、各年级应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结合上学年获奖助学金的情况,分年级拟定高年级本科生的资助项目,填写各年级拟资助方案和“资助方案总表”工作表。

2、各年级应结合实际情况,对家庭经济状况突发变化的困难学生拟定资助方案,并填写“增补资助方案”工作表。各院系应重点关注上学年申请减免学费、缓交学费、国家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各院系完成对各年级本科生资助方案的拟定后,统计汇总助学金需求数据,填写“需求计划”工作表。

(三)数据报送

各班在2014828日前将本年班《2014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新增)》发送至2013级:472621816@qq.com;2012级:244842286@qq.com;2011级:515925369@qq.com。

93日上午12点前将各年级资助方案、“资助方案总表”、“增补资助方案”发送至2013级:472621816@qq.com;2012级:244842286@qq.com;2011级:515925369@qq.com。纸质版交学工办。

 

注意:本数据库将作为2014—2015学年开展本科生助学工作的基础数据,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以及学生境外游学资助项目等的评定提供依据。

 

二、其他事项

各年级“2014学年高年级本科生助学金需求计划”电子版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年级辅导员、助理辅导员邮箱。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