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3-2014学年度奖学金申请材料的通知
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获得者: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奖学金捐赠方的要求,请各学院(系)根据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一、 国家奖学金
(一)申请表的填写要求
各班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奖学金申请系统”上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如果直接从系统上导出的表格有问题,可下载附件一填写。填写好后请在9月15日前将表格发送至:
2013级:472621816@qq.com;
2012级:244842286@qq.com;
2011级:515925369@qq.com
各年级收齐表格后,检查无误后,统一打印,统一通知获奖者到学工办签字。
材料填写具体要求:
1、表格一式一份,统一用“宋体(小四)”字体填写并打?。ㄇ┟猓?/span>
2、表格为1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信息填写完整,不得有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3、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应填写“2013-2014学年”;
表格中所有的签名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4、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按照专业排名,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
表格中“申请理由”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表格中“推荐意见”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充足,能明确体现出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6、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必须亲笔签名,不得有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7、表格“院(系)意见”中,必须由学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能只是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签名处必须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8、各学院报送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时,应将所有申请表统一进行编号(用铅笔在表格左上方标注),并与《2013-2014学年度×学院(系)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二)次序一致(编号按照成绩排名的顺序);
9、汇总表由学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二)公示材料提交要求
为了加强公示力度,学校拟对各院系推荐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事迹材料在学生处官方微博上进行公示。要求推荐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供事迹介绍(不超过120字)和生活照(大小不超过1M),请各获奖者在9月15日前将材料发送至
2013级:472621816@qq.com;
2012级:244842286@qq.com;
2011级:515925369@qq.com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学院(系)统一填写《2013-2014年×学院(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
三、捐赠奖学金
学院(系)可直接从奖学金评选系统导出各捐赠奖学金的申请表,根据学院(系)公示的评选情况认真填写《2013-2014学年度×学院(系)捐赠奖学金汇总表》,由学院统一填写。
四、网上申报
国奖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都需要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的学生需要在14号晚上前完成申报工作。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地址:http://ecampus.sysu.edu.cn/sims。
附件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环境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4年9月11日